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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应理解的最新外汇管理和资金流动问题(北京)

2018年7月25日 9:00 ~ 2018年7月25日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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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近年人民币有升有跌,对企业而言,不单汇款出境遇到困难,资金汇入也可能遇到问题。公司无法汇出或汇出款项,究竟是合规但资料不足?只是银行额度不够?或是这交易根本无法收汇或付汇?


    作为中国的管理层,你关注跨境资金流如何影响您的业务吗?「宏观审慎、微观监管」是什么意思?本外币一体化又会对企业有何影响?2018年外汇有哪些重点检查方向?

    您将收获 
    以案例和故事向您解释管理层应了解的跨境资金流动问题

    课程大纲
    近期的外汇管理变化
    1、「宏观审慎、微观监管」如何影响企业?
    2、2018年外汇有哪些检查重点?
    3、个人境外刷卡及提现的问题
    4、本外币一体化有何影响?

    案例一、境外公司代境内企业支付费用
    外资企业成立之初缺乏资金,所以由境外关联公司代付费用(例如工程费、进口设备费用、外籍员工和中国籍高管的薪金、境外出差费用),也就集团多家公司共享的软件分摊费用到外资企业。有关费用一直挂账,并未汇出。

    集团委托了一家跨国会计师事务所准备了转让定价同期资料文档,其中明确境外公司代垫款可用实报实销方式向外资企业收回。
    1、代垫进口设备款和代垫设计费,有何区别?为何代垫进口设备款能汇出?
    2、为何已代扣代缴税款仍不能汇出款项?
    3、哪些类型的代垫和分摊费用是不能汇出的?
    4、在符合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可汇出代垫和分摊费用?
    5、为何会计师事务所说境外公司可以收回代垫和分摊费用,但实际却无法把款项汇出境?
    6、有税务顾问建议把代垫薪金改为服务费。这会否构成做假?

    案例二、向境外公司收回代垫款
    外资企业的员工主要协助境外集团公司提供后勤服务,需要向境外公司收回代垫工资。
    1、为何这不是代垫费用而无法收钱?
    2、哪些情况才是代垫费用?
    3、改变为「服务费」后,要交增值税吗?能否符合增值税免税?如何申请免税?

    案例三、支付境外集团公司
    集团在年底打算向中国的子公司收取以下费用:
    1、管理费
    2、特许权使用费
    3、技术服务费
    4、哪些费用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原因为何?
    5、有哪些税务手续程序要办理?
    6、要提供哪些文件、凭证予银行审核?

    案例四、支付不同类型的费用
    1、上海A公司找了一国外著名演艺人做产品代言人,该演艺人没来过中国。支付有关费用要代扣代缴哪些税项?
    2、北京B公司安排国内员工到德国总部培训。为何这笔境外培训费不征增值税,也不征企业所得税?为何线上培训费要交增值税?
    3、是否少于USD5万元就不用交税?

    案例五、没跨境支付的外汇违规
    北京C公司的母公司境外红筹上市,委托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北京所做审计。完成审计后由北京C公司直接支付审计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为何这交易会被外汇管理局定性为「套汇」?可被如何处罚?
    2、为何北京C公司取得发票却被税局定性为「隐性交易」,有关费用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在营改增后,北京C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会否被视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六、股息再投资
    按税务新规定,外国投资者以利润(股息)再投资可以暂免预提所得税。上海D公司的外国总部打算用股息在成都投资一鼓励类项目。有哪些税务和外汇手续要办理?

    案例七、股息汇出
    北京E公司在2014年汇出股息到香港的控股公司,成功获得减低预提所得税到5%。2018年准备把2015年和2016年度的利润汇出并申请减税优惠时,需要重新进行备案。
    1、2018年4月1日起,税局对认定「受益所有人」有何改变?哪些公司更易取得优惠?哪些公司更难?有哪些事项要提前准备?
    2、为何银行要E公司提供利润的专项审计报告?

    案例八、民企老板
    中国籍的民企老板在境外有银行户口、保险、证券户口等。AEOI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金融机构信息自动交换)/CRS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对他们有什么影响?
    老板投资移民后,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平常长居中国处理业务。AEOI会对他有影响吗?境外银行问「税收居民」,该如何回答?

    案例九、中国新投资项目
    集团拟在中国投资新项目。
    1、新公司该是新的外资企业?还是作为现有外资企业的子公司?
    2、有哪些外汇和资金流的考虑? 
    3、有哪些税务考虑? 
    4、集团应否成立外商投资性企业?这架构能否在中国境内上市?
    5、2014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取消了一般企业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该如何决定注册资本以及何时出资?
    6、外债额度有哪些新计算方法? 没有「投注差」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借外债吗?
    7、境内关联公司借款和外债在税务上有何区别?
    8、资本弱化内容为何? 

    案例十、内保外贷
    中外合资企业准备合作在一带一路地区投资。企业打算以内保外贷形式获取资金。目前有各部门有哪些监管?

    案例十一、模具
    中国公司需要采购在欧洲制作并在越南使用的模具生产货物。企业能对外支付不进口中国的模具吗?

    案例十二、资本金结汇
    香港投资者打算用上海的外资贸易公司买写字楼单元作出租之用,因此增加注册资本并结汇购房。结果被外汇管理局处罚。
    1、有关些情况下资本金不能结汇?
    2、注册资本结汇和外债结汇有何区别?
    3、意愿结汇后的人民币可以用来投资保本的理财产品吗?
    4、可以如何参考2017年版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案例十三、顾问
    集团在中国有多家子公司从事生产和出口予境外客户,以免、抵、退形式办理出口退税。总部委托了一家跨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税务咨询,建议成立外商投资性公司,负责向所有子公司收购后统一出口到境外的一家贸易公司再分销给客户,达到利润转移的目的,并由该投资性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签订预约定价。这方案漏了资金链的问题,而这可能导致集团资金积压达几个亿。
    作为企业,遇到顾问提出方案时,应要问哪些问题才能保障自己不被忽悠?

    其他个案:除上述列举个案外,也有其他故事,同时欢迎提供个案予我们。请在研讨会之前向我们提供你的故事,如果适当,我们将在讲座中讨论。

    讲师介绍 
    张少云小姐,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 从事中国税务和商业咨询工作20年,自2011年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退休后,修读哲学硕士课程,从事教学及讲课,参与慈善团体义工服务及独立咨询工作。她曾长驻广州和上海超过八年,炼就出从实务角度解决客户的税务问题,结合企业营运模式、资金流和财务等所有重要因素进行筹划。
    • 目前是特许会计师公会(ACCA)华南区专家指导小组的成员、ACCA中国专家智库小组成员、香港职业训练局会计训练委员会研讨会工作小组委员、澳门大学、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导师及2012-2016年任苗圃行动董事局成员(苗圃行动为香港的慈善团体)。


    时间:2018年7月25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 北京亮马河饭店

    课费:RMB 3980元/人

    咨询联系人:

    Jolin

    QQ/微信:3389709885 

    Tel:13764181176

    Mail:sxevent@sx-vip.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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